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以下简称“专项”)硕士生申请硕博连读的工作流程,确保选拔程序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北京化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如下补充流程。该流程适用于已进入专项培养体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作为申请专项博士阶段培养的程序,与学校统一招生要求具有同等效力。
(一)申请条件遵循与材料提交要求
专项硕博连读申请人须首先满足《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详见:https://graduate.buct.edu.cn/2025/1107/c1392a213714/page.htm)中有关硕博连读报名条件的全部要求,并按照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报考学院(系、中心)发布的具体要求(详见:https://graduate.buct.edu.cn/2025/1113/c1392a213963/page.htm)准备并提交相应材料。申请人须通过学校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向培养学院提交纸质材料。
(二)向意向博士阶段培养学院提出申请并进行材料审核
申请硕博连读的专项硕士研究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其意向培养学院(系、中心)正式提出申请,并按照学院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培养学院依据学校硕博连读管理规定,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形成审核意见。材料审核应在学院层面完成,不得缺项或先行跳过本步骤。
(三)向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提交专项培养申请材料
经意向培养学院完成材料审核并同意推荐后,申请人须在3月20日前将《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校企联合培养工程硕士硕博连读申请表》(见附件)纸质材料提交至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东区行政楼308。
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专项培养要求的申请材料将退回补充或不予受理。
(四)参加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组织的专项面试考核
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将根据专项培养要求组织专项硕博连读申请面试。面试工作按以下原则执行:
学校综合素质考核专家组由7名及以上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组成(至少4名为企业方专家,申请人报考导师不进入专家组),对通过审核的考生进行专业知识、外语水平和综合能力的全面考核,重点对考生德育素养、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等方面进行考查,并作为录取与否的关键性因素。面试重点考察申请人的工程基础、科研潜力、创新能力、职业素养及在专项体系内培养为工程技术领军人才的潜力;
面试考核成绩为百分制,各面试考核组专家独立打分。考生获得所有企业专家平均分、所有专家打分的平均值2个最终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从高到低排序,并结合企业各领域的招生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面试全程录音录像,并接受学校相关部门监督。
面试通过者可按规定获得专项博士招生的考核通过资格,并在学校统一博士生录取程序中进行公示和录取确认。
(五)录取及后续管理
面试通过、满足学校各项审核要求后,申请人将按照“专项”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安排进入博士培养阶段。未通过面试或未满足相关要求者,不进入专项博士录取程序,其硕士阶段培养不受影响。
(六)说明
本流程作为《北京化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的专项补充条款,与学校统一规定共同适用。
如上级部门政策调整或学校相关制度更新,本流程将按最新要求同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