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卓越工程师学院由学校与行业龙头企业(如中石化、中石油、中国化学、中国中化、国能、国药、军工集团等)共同建设,实行理事会负责制。
理事会下设校企招生委员会、联合培养委员会、管理委员会,共同研究讨论并决策相关事宜。
校企联合招生委员会:负责研究决策生源选拔标准及复试、录取相关事宜。
联合培养委员会:负责研究生课程体系的构建、教学团队的组建、教学实践质量及双导师工作的监管及考评等。
管理委员会:负责学院校地合作、研究生联合培养等基地建设等相关事宜。
首批理事单位
北京化工大学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华润(集团)有限公司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