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按照2022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在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专业实践。为保证专业实践答辩顺利完成,现将组织2022级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答辩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通知学生于7月6日前(各学院可根据需要确定具体时间)完成《专业实践总结报告》(附件一)并上传至研究生系统(路径:研究生系统学生端-培养管理-专业实践总结报告);完成《专业实践鉴定表》(附件二)提交至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
2.请在本学期结束前组织完成2022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答辩工作,答辩前、后请分别将《答辩安排表》(附件三)和《签字盖章成绩单》(附件四)提交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并及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答辩成绩。
备注: (1)《专业实践鉴定表》需存入个人学位档案;
(2)专业实践成绩按照合格、不合格记载,不计入GPA。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研究生院培养办联系。
联系人:张老师
电子邮箱:zyj2016@buct.edu.cn
联系电话:010-64435286
办公地址:朝阳校区主教楼231
研究生院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