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按照《北京化工大学关于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北化大校教发[2019]20号)文件要求,专业实践一般安排在硕士一年级第二学期,可集中进行,也可分段进行,但必须满足总时长要求,并且须在硕士二年级第二学期结束前完成。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1.按照2019级专业学位(工程类)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1年。因疫情原因,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专业学位(工程类)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未满一年但超过六个月者可视为满足专业实践要求。其他类型专业学位参照执行。
2.因疫情原因,2019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可视研究工作特点及企业条件灵活开展。若确需派出至校外实践基地,须满足《北京化工大学关于2020年研究生外出实践、科研工作的通知》要求,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为保证专业实践顺利开展,在实践开始之前,研究生须与校内导师共同制定《专业实践计划书》(附件),并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生端提交。操作步骤为:从学生端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后,进入培养管理→专业实践计划,填写相关内容并上传《专业实践计划书》。
4.专业实践开始时间可根据研究生实际情况(课程学习、所在地区疫情防控要求等)确定,原则上须在硕士二年级第二学期结束前完成。
请各学院组织好2019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工作安排会随之调整,请关注研究生院后续通知。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