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学:
本学期结束后,各位同学即将进入“专业实践”必修环节。我校2018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规定:“专业实践一般安排在课程学习结束之后的第二学期,可集中进行,也可分段进行,具有2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的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1年,并且须在第四学期结束前完成”。
为了使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专硕”)“专业实践”能够顺利开展,专硕在实践之前,必须与校内导师共同制定《专业实践计划书》(附件)。请2018级专硕下载附件,与导师协商后认真填写,并在 “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学生端提交。操作步骤为:从学生端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后,进入培养管理→专业实践计划,填写相关内容并上传《专业实践计划书》。具体的实践开始时间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课程学习等)与导师商量后确定。
《专业实践计划书》的提交截止日期为2019年3月15日。请大家相互转告。
研究生院培养办
2019年1月7日